一、我們先來瞭(le)解什麽是注射劑中的不溶性微粒及其對(duì)人體的危害:
注射劑中的不溶性微粒是指藥品在生産或使用過程中經由各種途徑産生或混入的微粒性雜質,粒徑在1~50 μm、肉眼不可見,但因其可随血液流動(dòng)卻不能被代謝而可能對(duì)人體造成難以發現和潛在的嚴重危害。具體表現爲:過敏反應、靜脈炎、血管栓塞、微循環堵塞、動(dòng)脈硬化、熱原反應、肉芽腫、肺栓塞等多種與不溶性微粒有關的不良反應。
二、注射劑(jì)中的不溶性微粒的具體來(lái)源有哪些:
注射劑中的不溶性微粒來源於其生産和使用過程,而目前在藥品生産和使用的管理方面對此兩環節均有相應的規範和制度來保證藥品的安全。例如,生産過程中的GMP、《中國藥典》對注射劑的檢測标準、國家标準化管理委員會關於一次性輸液器的國家标準等都對控制不溶性微粒的危害起著重要作用。
三、中國藥典關於(yú)注射劑中不溶性微粒檢測(cè)的質量标準:
對注射劑中不溶性微粒的檢測标準及方法,《中國藥典》已從最初的僅通過目視法檢查澄明度發展到目前使用兩種方法檢測並限定粒徑≥10和25 μm的微粒數,且其2010年版中還增加瞭對供生産注射用的無菌原料藥的微粒檢查項目。換言之,随著人們對不溶性微粒造成的危害的認識不斷深入,《中國藥典》對注射劑中微粒的控制也越來越嚴格。
四、《中國藥典》對(duì)注射劑中不溶性微粒檢查的規定中有兩點(diǎn)應予以注意:
1)《中國藥典》對注射劑中微粒的控制僅限於粒徑≥10和25 μm的微粒數,對粒徑<10μm的卻沒有相應控制。實際上,人體最小的毛細血管内徑僅有4~7 μm,嬰、幼兒的毛細血管更細,隻有粒徑在2 μm以下的微粒才可能通過腎交換被排出體外,而粒徑爲2~10 μm的微粒無法被排出。微粒進入體内造成危害的部位一般多在肺、腦、腎、眼等處,較大的微粒會直接造成局部循環障礙、引起血管栓塞或導緻肉芽腫,且有短期内可見的特點,而粒徑爲2~10 μm的微粒則(zé)可能造成潛(qián)伏性的更大危害。
2)《中國藥典》僅對注射劑成品進行微粒控制,而未對注射劑使用過程中的複溶(複配)及稀釋後的輸液作出相似規定。絕大多數注射劑在使用時都需要複配或稀釋,而複配在操作環境、操作方法和配伍輸液等方面均與藥典對注射劑中不溶性微粒的檢測(cè)過程不同,是注射劑在使用過程中引入或形成不溶性微粒的關鍵環節。有關研究表明,在輸液中添加藥物、尤其是粉針劑和中草藥制劑後會産(chǎn)生明顯數量的微粒。
五、《中國藥典》2020版對注射劑中不溶性微粒檢查具體要求:
0903不溶性微粒檢查法包括光阻法和顯微計數法。當光阻法測定結果不符合規定或供試品不适於(yú)用光阻法測定時,應採用顯微計數法進行測定,並(bìng)以顯微計數法的測定結果作爲判定依據。
光阻法的測(cè)定原理是通過微粒對光的阻擋被傳感器進行接收而判定微粒的大小及數量,因此光阻法不适用於(yú)黏度過高和易析出結晶的制劑,也不适用於(yú)進入傳感器時容易産生氣泡的注射劑。
兩種測定法判定結果僅僅關注於粒徑≥10和25 μm的微粒數,對粒徑<10μm的卻沒有相應控制,但實驗過程卻需進行小粒徑個數相應的數量及形貌進行關注。
六、爲什麽一定要用顯微計(jì)數法不溶性微粒儀進行注射劑(jì)不溶性微粒檢查:
顯微計數法不溶性微粒儀計數環節無需人眼觀察,計算機直接按照藥典規定出具檢測分析報(bào)告;計數環節全部由計算機完成,測試結果重複性高,且可以自動進行數據比較;儀器全自動進行濾膜全掃描,並(bìng)進行顆粒圖片分析,讓顆粒物無處遁行;可以區分顆粒形貌,判定該不溶性微粒是金屬還是纖維或是其他,鑒别不溶性微粒的來源(是外源還是内生?),並(bìng)在實驗或生産過程中加以控制或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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